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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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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日前,公司举行了2004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会上,执行总经理丁建萍总结了2004年度工作并部署2005年工作计划。他指出,2004年是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第二年,也是公司为全面从事信托业务奠定基础的关键性一年,公司在坚持严控风险、积极创新的基础上,努力开拓,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圆满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目标,公司正在信托业务领域逐步走向成熟。
会上,蒋荣贵书记作了关于党建工作情况的发言,董事长郑向炜作了总结性发言,鼓励全体员工继续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与时俱进,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