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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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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公众要提高防骗意识,做到“四个不”。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三是对企业“背景”不迷信;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具体来讲,应做好以下三方面:一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克服贪利心理。要对所谓“高回报、保本金”“钱生钱、利滚利”等诱惑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理性选择理财渠道,保住手中的血汗钱、养老钱。二要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典型事例案例,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要加深对非法集资常用套路及常用包装、布局等特点的了解,对来路不明的来电、信息、链接、做到“不接、不看、不信、不回、不点、不转”谨防上当受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三要与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公众可以通过关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机关的“两微一端”等,进一步了解法律政策界限和投资理财风险。对以金融创新为名的P2P网贷、私募股权投资、互助合作、虚拟货币、会员养老等集资活动可能涉嫌犯罪的,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举报。
老年人是非法集资人重点营销对象。我们对老年朋友投资提示如下“三要件”。一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二要对相关公司企业的资信、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等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三要比对新闻媒体报道的非法集资常用套路及其特点。忠心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