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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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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9月22日上午,公司市场开发部派员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共同举办的杭州市2007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本次活动是浙江省2007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联动项目之一。公司通过本次活动以广场咨询形式向社会进行了信托理财知识的普及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