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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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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完成重新登记以来,公司始终把健全内控体系,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托业安全、稳健运行作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业务发展,内控优先”的理念贯穿于业务过程之中。
公司的内审制度基本覆盖全部业务活动范围,内审部门(稽核部)主要负责公司各业务部门在自我监督基础上的再监督,对重大项目全程跟进,并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的控制体系。今年,我公司题为“关于对财务合规性专项稽核” 的内审项目在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开展的2003年度内审项目质量评优活动中,被授予“浙江省2003年度优秀奖项目”称号,这也是杭州市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内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