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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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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5日在杭州马可波罗假日大酒店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二OO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5个议案。与会股东代表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热忱希望公司抢抓机遇,锐意开拓,在信托业新一轮竞争中再创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