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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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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杭工信托三届十次董事会于2004年5月19日在浙江西湖老龙井接待中心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OO三年度工作情况与二OO四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公司二OO三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等9个议案。